连江法院公正高效审结一起公安部打拐办督办抢婴案
作者:徐琦 发布时间:2013-11-13 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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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江法院审结了一起由公安部打拐办挂牌督办的抢婴案。2012年1月份,胡某流产后自知不能生育,遂产生偷抱一名婴儿欺骗家人的想法。同年9月,胡某找到情夫江某帮忙偷盗婴儿用于自己收养,江某又找到其朋友陈某帮忙。2012年9月23日下午,胡某见仇某一手牵着儿子一手推着坐有女儿姜某(2011年出生)的婴儿车在连江青塘村海峡服装有限公司附近路边逛街,便立即打电话通知江某等人。江某、陈某接到电话后即刻骑摩托车赶到事发现场,趁仇某在路边摊更换手机贴膜时,三人便乘其不备上前将姜某抱走后逃离现场。案发后,被抱婴儿已被公安机关解救。连江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江某、陈某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