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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联调机制 化解涉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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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锋  发布时间:2013-11-21 11:21:59 打印 字号: | |
  连江县临台近马,与台湾马祖岛最近处仅8000米,是全国对台工作重点县。近年来,连江法院将大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台纠纷化解全过程,通过“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服务”三项创新不断优化联动调解,取得了良好成效。2010年6月份,被省法院确定为福建省涉台审判服务示范点。《人民法院报》记者联手知名法学专家赴我县实地采访调研后,以“涉台审判 连江先行”为题在《人民法院报》上整版深度报道了我院涉台审判工作。  

一、创新联调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一)创新涉台纠纷联动调解制度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法院院长等为副组长的涉台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全县涉台纠纷调解中心,统筹协调大调解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涉台审判工作的意见》,详细规定涉台纠纷多元调解、调解衔接、调解程序等内容,充分发挥了法院在涉台纠纷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与县台办、司法局、大型台企以及对台小额贸易点等签订了《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共十二项联动调解工作意见,全面深化调解衔接和联动机制。

(二)创新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

基于连江县与台湾特别是马祖地区独特的“五缘”优势,我院于2010年5月份聘任了5名台胞、台商、台属等担任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并根据不同的涉台纠纷类型“因案制宜”邀请不同的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调解员与法官默契配合、互为补充,通过其与涉诉台胞的“同乡之情、同业之谊”有效化解涉台纠纷。在确定特邀调解员对象时,我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聘任了居住在马祖的知名人士王诗如先生为特邀调解员,获得了国台办的关注和肯定,并受到新华社等国家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王诗如先生受聘后,通过个人担任马祖台置“连江县”政府顾问、党部委员、商业会理事和马祖北竿海运公司董事长等特殊身份为涉台纠纷化解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特邀调解员自聘任以来已参与调解100多人次,促进了70多件涉台纠纷的化解。2011年6月份,马祖台胞林雨清与连江县梅里村委会产生林地转让合同纠纷,多方久调不下,林雨清为此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函报我院,我院第一时间邀请王诗如先生参与诉前调解。王诗如了解情况后,立即推掉其他工作从马祖专程赶到连江参加调解,他的到来让林雨清顿感亲切,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信赖。最后在法院、台办、林业局等多方努力下,尤其是王诗如先生的“撮合”下,双方很快握手言和,当天就达成调解协议,受到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创新台胞陪审员参与调解制度

去年被市中院确定为选任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试点单位后,我院筛选了曹金平等3名台胞,于今年3月份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我院涉台审判人民陪审员,成为福州市第一家聘任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基层法院,进一步增进了台胞对大陆司法的了解和认同。其中,台胞人民陪审员曹金平先生现任马祖台置“连江县”政府顾问,热心化解两地交流往来中的矛盾纠纷,且曾任马祖高级中学校长,在他担任校长期间,多次组织学校学生到连江学习交流,其特殊身份和调解热情在涉台纠纷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院将台胞人民陪审员全面纳入涉台纠纷诉调对接体系,要求所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涉台案件均邀请其陪审、所有涉台案件均邀请其协助调解,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紧密对接。

二、创新联调方式,搭建无缝网络

(一)走出去,共同推进源头化解

不断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台办、司法局、工商局等的横向协调联动,推进涉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以“走出去”的方式融入到大调解体系中。根据先后与多家单位建立的涉台民商事纠纷联动调解制度,我院“走出去”主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联合开展“台企大走访”、“百名法官进台企”等活动,在走访、调研、矛盾排查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与源头;二是通过开展法律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强化法院对调解的指导;三是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涉台纠纷的联合调解或邀请协助调解;四是对涉及行政部门管理职能以及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更有利于促进矛盾化解的涉台纠纷积极推行委托调解;五是强化对台办、司法局和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所形成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2010年以来,共开展指导调解活动22场次,联合调解43场次,委托调解25件,全部成功调解,对18份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二)请进来,着力加强诉讼调解

强化在诉讼阶段与上级法院、行政部门、特邀调解员、台胞人民陪审员等的多向配合,力争全面全程全员参与调解,以“请进来”的方式融入到司法调解体系中。省高院、市中院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莅临我院调研涉台审判工作,并帮助解决工作难题;采取每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特邀调解员、台胞人民陪审员开展调解;多次邀请上级法院审判人员、市县台办领导及上级法院特邀调解员莅临连江开展联合调解,形成市县两级法院、两级台办、两级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的合力。如2011年初,市中院与我院就联合化解了两起纠纷交叉、人员关联的台企安和水产公司分别和庄裕福、王金存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该两起案件各方矛盾激烈,引起省政协领导的关注。我院前后3次邀请中院民四庭、中院涉台特邀调解员、市台办领导以及县台办领导、本院特邀调解员与本院法官开展联合调解,聚合多方力量面对面进行沟通协调,促进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台企安和公司为此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福建日报》以“我们感受到了大陆司法的温暖”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创新联调服务,创建司法品牌

(一)调解便民化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台纠纷上门调解、巡回调解、集中调解、专项调解等,当事人可自由选择调解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邀请参加调解的单位和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单独设立“涉台调解室”,作为多元联动化解涉台纠纷的专门空间,提供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联合调解和委托调解等“一站式”调解服务;在涉台纠纷较多的黄岐人民法庭设立“涉台纠纷法律服务中心”,有效整合法庭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等各方力量,并将该法庭辖区及附近乡镇的涉台纠纷归口到该中心处理;加强与司法局的联动配合,发挥法律援助律师的作用,积极为远在台湾、家庭困难和对大陆司法不熟悉的台胞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并通过援助律师开展调解。

(二)台企无讼化

连江县拥有台资企业70多家,去年台资规模以上工业销售额及出口额达60多亿元,黄岐对台小额贸易点年均贸易额2000多万美元。我院以建设“无讼台企”为抓手,在重点台企和对台小额贸易点设立“涉台法律服务联系点”,依托联系点平台定期联合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开展“台企大走访”活动,进行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等。2010年5月份,还与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百名法官进台企”活动。通过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以点带面,将其功能辐射整个黄岐半岛和其他台企,将大量涉台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特别是在“富士康”事件发生后,由于工作在前、调解有力,营造了和谐的企业用工环境,受到了拥有一万多名员工的连江最大台企清禄鞋厂老板和员工的高度赞赏。2010年以来,共联合多方开展“台企大走访”活动20多场次,开展台企法律讲座、法制座谈会、纠纷调解会30多场,诉前化解了150多件涉台劳资纠纷。去年以来,台企纠纷无一进入诉讼程序,初步实现了无讼化目标。

(三)纠纷零判决化

以追求涉台纠纷零判决化为目标,以调解为第一选择,坚持各方调解力量的全面调动、全程衔接和全员参与。在党委领导下和各方力量的密切配合下,对所有涉台案件能调则调、能和就和。2010年至今,共指导或参与诉前化解涉台纠纷180多件,受理涉台案件365件,运用多元联调机制促成调解撤诉143件,除依法不能适用调解的案件外(主要是涉台婚姻公告案件),调撤率达100%,实现了零判决目标。
责任编辑: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