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地处东海之滨闽江入海口,与台湾一衣带水,特别是与台湾马祖岛最近处仅8000米。连台两地渔民在同一海域生产作业、繁衍生息,素有“船头撒渔网,船尾拉家常”的传统。近年来,随着海西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的若干意见》的发布,连江县涉台各项交流与合作向宽领域、高层次、纵深化方向发展,随之产生的各类涉台矛盾纠纷也日趋增多。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我院受理的涉台民商事案件数分别是112件,142件,149件,2011年至今已受理119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司法调解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化解民商事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司法手段之一。面对不断上升的涉台民商事案件,我院抓住涉台案件当事人公正、便捷解决纠纷的心理需求,建立了以调解为中心的涉台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地平息了大量涉台民商事纠纷,维护了两地的安定稳定,促进两岸和谐发展。2008年以来,我院受理的522件涉台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的案件数高达93件,扣去公告案件外,调撤率达100%。
一是立足特色,综合多元因子择优选聘
2010年初,我院积极响应福建高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台审判调解工作的要求,积极谋划、精心运作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的选聘工作,结合业务范围、个人威信、专业优势等因素,对全县台胞、台商、台属进行排队优化选择。同时,基于辖区与马祖频繁交流的现实需要,在征求上级法院和县台办意见的基础上,将选人视野扩大到马祖当地,积极沟通交流,确定优选马祖当地知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方案。在福州中院的支持、指导与连江县台办的协调、配合下,我院筛选出5名待聘对象,这5人中既有马祖地方知名人士、在连江投资建厂的台商,也有重点台属和熟悉台湾事务的对台专业人士。我院将待聘人员的各项情况,及时征求上级法院与台办的意见,确认了5名待聘人员均符合省高院关于特邀调解员的聘任标准后,向5名人员发出邀请,得到他们的积极回应。去年5月,我院召开涉台民商事案件审判特邀调解员聘任大会,由福州中院、连江县委、县人大领导和我院院长为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并与5名特邀调解员就调解业务培训和参与调解工作形成初步意见。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的聘请为台商、台胞、台属与大陆司法系统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互信的桥梁。
二是先试先行,全国首聘马祖特邀调解员
聘请马祖当地知名人士作为特邀调解员直接参与大陆的司法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我院大胆创新、先试先行,在全国首次聘请马祖当地知名人士王诗如先生担任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王诗如先生现任台置“连江县”政府顾问,国民党台置“连江县”党部委员以及马祖北竿海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与大陆方面一直关系密切。作为马祖居民,王诗如先生热心连马两地的交流合作工作,曾多次参与化解两地交流交往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为两岸的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工作。通过聘请这样的马祖调解员,我们实现了“一举三得”的目标:首先,借助马祖调解员与涉诉台胞、台商的“同乡之情、同业之谊”,增进了涉诉台胞台商对大陆法院审判的信赖,促进当事人协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其次,借助马祖特邀调解员的个人特殊身份以及频繁往来两地经商的现实情况,开辟了一条新的沟通渠道;再次,一旦时机成熟,可借助马祖调解员更加切实有力地推动两地司法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共同提高司法工作特别是调解工作水平。如马祖一台胞林某通过王诗如先生向我院及台办反映其与我县某村委会的林地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其承包经营权益因村民反对,无法得到兑现。接到反映后,我院与台办立即启动涉台民商事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林业局、镇、村等部门同时到场,同时邀请了王诗如先生也到场诉前调解。经过多方努力,特别是在特邀调解员王诗如先生的“撮合”下,纠纷双方于当天就形成了初步解决方案,成功将这起棘手的涉台林业纠纷化解在诉讼外,台胞林先生以及王诗如先生均对此表示满意。
三是用好用活,倾力打造涉台服务品牌
我院充分发挥涉台特邀调解员在化解涉台纠纷方面的优势,在涉台案件中积极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目前,已有11件涉台案件在特邀调解员的参与下得到了顺利化解。
1、高效便捷,开通绿色通道暖人心。我院借助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为涉台案件当事人提供涉台案件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求助、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立案服务,并开通涉台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四快”的涉台绿色通道,始终保持涉台审判工作的高效率,全面维护台商、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今年春节前,我院在审理一起台胞周氏三兄弟与连江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凭借台办的调解平台,切实从为台胞当事人服务角度出发,迅速启动绿色通道,积极邀请涉台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在案件顺利调解后,赶在台胞当事人春节回台在机场登机前由我院副院长带队的执行小组亲自将9万执行款送到三兄弟手中。该三兄弟对我院的涉台纠纷服务工作表示非常感激,人民法院报对此进行了深度报道。
2、凸显优势,依托特邀调解员息民诉。涉台特邀调解员在化解涉台纠纷方面的起到了“和事老”和“催化剂”的作用,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我院受理的一起涉台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原告为台湾居民,与其女儿分隔两岸,失散十余载。经多方打探,得知女儿被被告领养。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被告与原告亲生女儿的收养关系,并要求返还女儿的抚养权。该案中,原被告就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互不让步。主审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组织亲子鉴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在多方努力下,终于促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被告与原告亲生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原告与其亲生女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自行恢复。原告顺利取回抚养权后,向法院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3、上下联动,两级法院合力调纠纷。福州中院与我院加强两级联动配合,充分发挥各自涉台特邀调解员的优势,联合成功调解了多起涉台纠纷。如庄裕福与台企连江安和水产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以及安和水产公司与王金存的承包合同纠纷,这两起案件均涉及台胞,备受关注,且关联性极强。连江县政府多次出面组织协调,但由于意见分歧很大,调解均告无果。为尽快化解矛盾、恢复生产,福州和连江两级法院多次共同邀请了市、县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与案件当事人开展联合调解活动。在两级法院的不懈调解下,案件四方当事人从激烈对抗逐渐转为积极配合,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分别向福州中院和连江法院撤诉。连江安和公司为此还专门向我院送来了一面锦旗。这两起影响颇大的涉台纠纷的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法院报》和《福建日报》多家主流报纸也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
四是法进台企,搭建劳资关系和谐平台
连江县临台近马,以其独特的地理优势,成为了台商在大陆投资办厂的集中地,大量的台资企业为连江县提供了数万个就业岗位,随之而来的劳资纠纷也与日俱增。连江法院立足本地特色,主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科学谋划,精心选定连江最大的台资企业--清禄鞋厂作为筛选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的企业。经过综合考量清禄鞋厂资方和劳方的利益、年龄、知识结构等因素后,我院决定聘请该台企工会主席担任特邀调解员。工会主席基于其身份的特殊性,既能够维护资方的利益,又能够代表劳方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台资企业的董事等高层领导对很多案件不能亲历亲为的不足,促使特邀调解员能够在化解纠纷中真正发挥调解的作用。我院通过台资企业工会主席任特邀调解员这个平台,在台企设立了“涉台法律服务联系点”,定期派出熟悉涉台司法工作的法官到该台企的员工申诉处理中心,协助工会对两万多名员工进行法律宣传和心理辅导,年均化解了400多件劳资纠纷,有效地避免了“富士康”型事件的重演。去年5月份,我院联合福州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了“百名法官进台企”活动,向台企赠送《涉台民商事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近千份,为台企劳资双方宣讲台商保护规定和劳动法律法规,搭建了和谐的企业用工平台,保证了企业的安定稳定。
“解铃还须系铃人”,特邀调解员不是“系铃人”,但却是打开涉台案件当事人心结的“解铃人”。特邀调解员制度作为我院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的“润滑剂”,全面打开了我院涉台审判工作,打造出具有连江特色的涉台审判服务品牌。去年6月份,省法院在我县召开全省法院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对我院近年来积极构建涉台审判服务体系并取得的良好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定我院为福建省涉台审判服务示范点。人民法院报派遣记者联手法学专家赴我县实地采访调研后,以“涉台审判 连江先行”为题在《人民法院报》整版深度报道了我院涉台审判工作。
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认真做好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推动海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是历史赋予海西法院的神圣使命。连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先试先行、创新发展,在服务保障海西跨越发展上谋求更大作为,在维护台胞、台商合法权益上提供更好服务,在完善涉台案件调解工作上争取更大成效,在推进两岸司法交流协作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