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湖北省鄂州市兴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专程向连江法院送来一面写有“执法如山,廉洁高效”的锦旗和感谢信,对连江法院执行局迅速为该公司追回拖欠多年的三十多万元货款表示感激!
2009年,申请执行人湖北省鄂州市兴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连江与被执行人兰某水签订了一批“315给水管”的购销合同,供货结束后,被执行人兰某水却迟迟不归还三十多万元的货款。该公司向鄂州法院提起诉讼,鄂州法院经审理判令兰某水承担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兰某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该公司向鄂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在连江县,鄂州法院委托连江法院协助执行该案。
连江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局法官立即展开调查,走访各银行金融机构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存款情况,但均未发现任何存款。凭借丰富的执行经验,法官在房管局查到其名下登记有房产后,果断查封并冻结其房产权。在此期间,执行局开会研究解决方案,承办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进行思想疏导、辨法析理,督促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执行局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最终妥协并归还了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