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连江县法院台胞人民陪审员曹金平专程从台湾马祖赶来参与陪审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离婚纠纷案件,这是今年曹金平首次与我院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涉台案件。
原告陈某与被告林某于2003年6月24日在福州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被告林某是台湾地区花莲县人,双方领证后两个月林某返回台湾,之后便音信全无,至今未取得联系。原告认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林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予以缺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台胞人民陪审员曹金平积极参审履职,在庭审前详细了解案情、查阅案件、熟悉办案流程,庭审中就原、被告双方在台湾生活情况进行询问调查,庭审后也对案件审判积极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近年来,连江法院不断深化涉台审判品牌创建,2012年被市中院确定为选任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试点单位后,即选任了马祖台胞曹金平为该院台胞人民陪审员,成为福州市第一家聘任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基层法院。曹金平现任马祖台置“连江县”政府顾问,热心化解两地交流往来中的矛盾纠纷,且曾任马祖高级中学校长,其特殊身份及参与大陆司法的热情在涉台纠纷化解和涉台审判民主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