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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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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佳  发布时间:2014-08-31 21:18:51 打印 字号: | |
  2009年连江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法院以来,我院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并通过最高院验收,相关试点经验被推广全省。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为密切联系基层,畅通工作渠道,及时了解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最高法院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在全国筛选59个中级、基层法院作为工作联系点,并确定具体联系人。连江法院作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试点法院,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基层联系法院,刑一庭兰丽群庭长为具体联系人。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的工作部署,并围绕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完善量刑规范化事实细则,切实提高规范化量刑的能力,加强对一线办案法官学习培训,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