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成功协调解决一起因落户问题产生的行政争议
作者:黄蕴华 发布时间:2014-09-25 20:50:15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原告杨某与本省一女子许某非婚生育一女杨小某,当时因家庭贫困,生育该女时无钱到医院分娩,以至该女没有出生证明。后妻子许某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连江县公安局因其女儿杨小某没做亲子鉴定,故无法为其办理正常落户手续。原告遂诉至我院,要求被告连江县公安局为其女儿办理落户。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寻求问题解决方法。后经多次协调,在法庭开庭审理前,双方形成解决方案,由公安局为原告女儿杨小某办理了落户事宜,原告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