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江法院同意太平洋财保等三家保险公司提出的以其公司推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为法院受理的诉讼保全案件财产担保的申请。其具体做法是申请人根据其诉讼案件的需要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险费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诉讼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责任。其保障范围为申请人依法应承担的因财产保险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
连江法院认为该项措施拓宽了保全担保渠道,可以让当事人降低诉讼保全成本,有利案件审理、执行。同时也可以在出现赔偿请求时有效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