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连江法院集中宣判两起与民间标会相关案件,被告人丁某琴、谢某钦以非法吸收公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6年,并处以相应罚金,同时责令俩被告人退还未标会会员的会款。
连江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丁某琴在连江县浦口镇官岭村组织民间标会7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千三百多万元;被告人谢某钦在连江县浦口镇地区非法组织他人参加民间标会14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两千八百多万元,上述会道均在中途倒闭。连江法院认为,俩被告人利用民间会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连江县的金融秩序,俩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仅对民众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市场金融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广大群众应当理性面对“快速高效回报”的诱惑,选择合法的渠道理财,以谨慎的态度进行投资,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以防掉入犯罪分子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