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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首次启用“圆桌审判”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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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晨、林彦君  发布时间:2016-05-10 17:05:00 打印 字号: | |
  连江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策并用”,首次尝试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

5月5日上午,连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启用“圆桌审判”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他人的案件。“圆桌审判”方式有效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心理,消减双方的抵触对抗情绪,拉近审判人员、公诉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距离,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极大地体现了司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

庭审中,法官利用恰当的方式去引导被告人在庭审中发现错误、认识错误,让其了解到自己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充分悔过。同时,法官利用谈心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沟通,弱化双方的对抗情绪,有效缓解被告人的紧张。整个庭审过程轻松温馨下进行,被告人张某兴在法官以及在场人员的教育之下,主动承认错误,表示充分悔过,承诺今后不再违法。庭审后,公诉人、被告人、被害人等均对“圆桌审判”方式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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