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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走出去”监督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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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7-07 11:32:04 打印 字号: | |
  在省高院提出“两清积”行动以及今年连江县人大政协分别就法院“执行难”工作提出建议、提案的大背景下,连江法院立足本辖区执行工作特点,创新执行举措,着力构建代表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扭转单打独斗、默默苦斗的局面,不断加大执行的社会参与度,吹响攻克执行难的号角。继4月28日,连江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4名廉政监督员前往坑园镇现场参与案件执行监督工作之后,5月17日上午,连江法院再次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人前往琯头、凤城两地现场先期监督两起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因林某儿子与被执行人张某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被执行人须搬出申请人所有的位于连江县琯头镇的房屋,但被执行人坚持认为该房屋系其出资与前夫(即申请人林某儿子)共同建设的,坚决不肯搬出该房屋,从2014年10月法院判决至今被执行人及其女儿一直居住在讼争的房屋内。在多次劝说未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启动腾空搬迁程序。承办法官将搬迁公告现场送达至被执行人处,现场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不肯当场签收送达回证,代表、委员共同协助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劝导被执行人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对异议部分引导其按程序走法律途径。同时代表委员共同见证执行文书送达情况,并签字确认。随后,执行人员又将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现居住的房屋(即执行标的所指向的房屋)门上。之后,代表、委员们又随同执行人员前往凤城镇另一被执行人家送达搬迁公告,由于被执行人不在家中,最后在代表委员的共同见证下,执行人员进行公告送达,将搬迁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家门口、车库门口以及小区公告栏。

  下一步,代表委员们将继续监督该两起执行案件的后期的现场搬迁腾空等执行工作。通过此次的监督,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通过从前期介入,亲身感受,执行工作的确存在许多困难,群众的不理解、不懂法给执行工作带来重重压力,同时也对现场执行法官的认真耐心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赏。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