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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6年8月2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维利与被告范锋、福建省连江县兴城出租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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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8-01 10:07:3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6年8月2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维利与被告范锋、福建省连江县兴城出租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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