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速裁速审机制,组建周末景区法庭,设立景区法官流动服务点,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流动服务点等做到大多数案件当日立案、当日调解;
二是联合县台办、特邀调解员、消委会、村两委等开展涉台旅游纠纷诉前调解,积极开展联合化解纠纷,排查纠纷隐患,确认调解协议等;
三是选派业务骨干赴旅游项目征迁指挥部做好土地规划、征地赔偿合同拟定、群众安置、违章建筑清理等,确保项目无障碍施工;
四是完善与海洋渔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建立的生态环境保护诉调对接机制,成立“生态审判海上巡回法庭”,联合开展诉前化解、巡回办案、生态环保普法等21次,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发送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