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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6年10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连江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品发、林美芳、吴安宝、吴一婷、吴品团、肖赛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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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0-09 16:02:1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6年10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连江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品发、林美芳、吴安宝、吴一婷、吴品团、肖赛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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