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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送锦旗点赞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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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09 17:29:01 打印 字号: | |
  2月7日,一位林姓当事人专程从长乐前来连江,将一面写着“尽心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局法官郑易星手中,借此对我院执行局及执行法官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申请执行人林某某与被执行人福州某钢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被执行人应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437万元及利息。在审判和执行阶段,连江法院分别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其所有的设备。除本案外,被执行人在连江法院还有两个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金额也达70余万元,三个案件申请执行人均多次到法院强烈要求尽快执行。办理该案的执行法官郑易星考虑到拍卖土地和设备所涉及的法律程序比较复杂,财产一时难以及时变现,认为只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还款,才能在最短时间内了结案件,于是通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公司的董事长林某。刚开始林某也是以公司经营困难等诸多理由予以推脱,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仍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将案件执行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并将不履行的后果一并告知,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尽量筹集资金尽快了结三个案件。最终,被执行人在农历新年前将全部执行款637万元汇入申请人账户,并缴纳法院相关规费,三个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