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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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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8-25 08:19:28 打印 字号: | |
  8月18日上午,连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人连江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连江县农业机械管理站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法检系统领导、县领导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等15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该案为连江法院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连江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由副院长魏捷与行政生态审判团队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就双方诉讼主体资格、被告连江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在审核收割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是否有滥用职权及怠于履职行为等问题进行了庭审调查,双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并就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流畅,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意见明晰。

  案件审理后,合议庭经过评议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作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依法负有在辖区内实施和管理农机补贴的职责,被告在2009年审核陈某等8名连江县农民国家补贴过程中,未按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程序要求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导致国家补贴资金被套取,其行为构成行政违法,且未积极采取措施收回被套取的资金,在公益上诉人发出检察建议后,仍未履行职责。因此判决确认被告连江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审核通过陈某等8人申请的农机购置补贴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履行收回的被套取的农机购置补贴款56万元的法定职责,第三人连江县财政局负有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宣判后,双方均表示不上诉,被告连江县农业机械管理站也当庭表示会做好收回农机购置补贴款56万元的的工作。

  连江法院对该案审理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运用语音识别技术等科技手段,实时记录了庭审全过程。此次庭审观摩生动、直观的展示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全过程,有助于增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意识。同时,农业机械站站长出庭应诉,也体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理念的强化,有效推动了司法与行政的互动。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