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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院长与连江检察院检察长联合带头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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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30 09:58:12 打印 字号: | |
  9月26日,连江法院院长林岩独任审理被告张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连江检察院检察长陈永标出庭公诉。这是司法体制改革后连江法院院长与连江检察院检察长首次联合带头一线办案。

  2017年6月21日23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通过爬窗进入被害人吴某某家中,在二楼左侧第一间卧室进门处的柜子上盗得手提包内现金4225元人民币。在被告人张某某将盗得的现金放入裤子口袋并准备继续实施盗窃时,被外出回家的被害人吴某某当场抓获。

  开庭前,连江法院院长林岩仔细翻阅案卷材料,详细了解案发经过,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庭审中,她紧紧抓住推进庭审实质化这一关键,有效地指挥、引导案件审理进程,整个庭审过程流畅,条理清晰。在被告人张某某表示认罪认罚之后,法院采纳了连江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张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今年以来,连江法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院长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一线办案已成常态。林岩院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办理大案、要案、难案,言传身教。激发了法官办案热情,全体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形成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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