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城管敲诈村民,四处招摇撞骗。日前,连江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冒充城管招摇撞骗的案件。
2020年8月,被告人黄某甲伙同被告人黄某乙身着城管执法工作服、头戴钢盔,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至连江琯头镇阳岐村。两人自称连江县国土局执法人员身份,以“建筑没审批、属于违章建筑”为由,通过拍摄违章建筑照片、声称要上报拆违等方式,并以此诈骗被害人郑某某6000元人民币。
2021年1月,两人再次假冒连江县国土局执法,以同样的理由,在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诈骗被害人左某某3000元人民币。
到案后,黄某甲、黄某乙二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连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为牟取非法利益,结伙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金额达人民币9000元,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继续追缴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的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9000元,予以返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执法活动严格遵循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具有严明的行为规范,决不允许任何损民、伤民、坑民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有冒充执法队员敲诈的违法行为,可在第一时间向城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