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连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组织庭审观摩活动,连江法院部分干警、连江县纪委监委及连江县卫健系统部分干部等100余人共同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王某利用其担任连江县卫健系统领导职务的便利,先后为他人、企业在卫生医疗机构基建项目、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医疗物资采购、纳入新农合定点医院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2235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223500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经过1个多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很有警示意义和教育意义,在今后工作中将以案为鉴,时刻记住警钟长鸣,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工作廉洁性。
下一步,连江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依托庭审现场打造法治课堂,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教育效果,持续完善廉政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和发展法院良好政治生态。